金州地处海陆要冲,地势险要,历来为兵家所重。历史上北方势力南下,多先占金州,以固后方;中原势力越海北进,亦必立足金州,方敢言“饮马松辽”。近代帝国主义列强也深谙此略,日本发动的甲午和甲辰2次侵略战争,都是先攻取金州尔后进占旅顺、大连的。据史载,汉迄清2000多年间l波及金州地区的部族兼并、封建割据、农民起义以及近代的帝国主义侵略等大小规模战事达30余起。每遇战乱,金州吏民或遭杀戮,死于非命;或流离失所,逃亡他乡。三国时期的魏、吴争夺辽东,迫使“沓县吏民渡海居齐郡界,以故纵城为新沓,以居徙民”(,《三国志·魏志·齐王芳纪》)。唐征高丽,“高丽旧户在安东者渐寡,分投突厥、袜韬等,高氏君长遂绝矣”(《旧唐书·高丽传》)。金初女真族酋为镇压契丹,奚人联合抗金起义,“内外合击”,“剿杀几尽”,幸存的“苏复州编民百余户沿海至登州岸”(《契丹国志》)。明清的连年交战,使辽南地区“贫弱坐毙,富强逃亡”(《南金乡土志》),战后“盖州、凤城、金州不过数百户。荒城废堡,败瓦残垣,沃野千里,有土无人”(《清皇清奏议·张尚贤奏疏》)。
历代统治者为控制金州,数度设置军事机构,不断加强军事设施。辽于此置苏州安复军节度;金先“以甲士千人益曷苏馆”,后置防御使统理军事;元初拨新附军屯田于哈斯罕关东荒地;明首建定辽都卫,并置金州卫,筑城修堡,派重兵戍守,使金州成为辽南的政治、军事中心。鸦片战争后,清于金州设副都统衙门,并以巨资加强军备,修建旅顺口、大连湾海防军工设施。但因清廷腐败无能,将领贪生怕死,使这个被称为“固若金汤”的战略要塞,一触即溃,使金州沦为俄、日帝国主义殖民地近半个世纪。俄日帝国主义入侵后,虽将政治、军事中心移至旅顺、大连,却仍将金州作为旅顺、大连的外卫屏障,不断加强其军事设施。
抗日战争胜利后,依照《中苏友好同盟条约》,金县被划为旅顺口海军根据地范围,由苏军驻守。中国人民解放军接防后,进一步加强了国防建设,巩固了军民联防。
历史上金县主要军事机构有:
一、清代军事机构
金州城守章京(官名,清代军职多称章京,为满语音译)康熙二十年(1681年),清廷裁撤金州巡检,组建金州营,置金州城守章京,统理金州城及金州地区驻防旗兵。金州城守章京,正四品,隶属于盛京将军。驻金州城内。
金州城守尉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由城守章京改置。从三品,隶属于盛京将军。雍正五年(1796年)改属熊岳副都统。其职能与城守章京同。驻金州城内东街。
金州副都统衙门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清廷鉴于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入侵的严重局势,为增强金州海口(含旅顺、大连)防御力量,特将熊岳副都统衙门移驻金州城,称金州副都统衙门。隶属于盛京将军。副都统衙门,置副都统1员,正二品。设印务处,分左右2司,各司配以司达、班达、誊录等官员。驻金州城内东街。辖金州协领、旅顺水师营协领、盖平城守尉,熊岳城守尉、复州城守尉。光绪二十年(1894年)11月,金州城沦陷,副都统衙门撤离金州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三国干涉还辽”后,重新恢复。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3~5月,沙俄迫使清廷与其签订《旅大租地条约》和《续订旅大租地条约》,副都统衙门辖区仅限金州城内。1900年7月,俄军占金州城,副都统衙门遂即消亡。
金州协领衙门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由熊岳协领移置。隶属于金州副都统。协领衙门置协领1员,正三品。下设兵司、户司、旗仓,笔帖式等。统辖金州城内十二旗军。其存在与消亡历史与金州副都统衙门同。
旅顺口水陆营务处光绪六年(1880年)旅顺水师营被裁撤后,旅顺口和大连湾的驻防军归北洋大臣李鸿章直接统辖。因遥控不便,设此营务处代理军务,派道员1名充任此职。除兼坞局工程总办外,负责联络和协调旅顺口及大连湾驻防军间之事务,但无统帅和指挥诸守军之责。甲午战争爆发后,陆军主帅被调往九连城,北洋大臣才授权姜桂题代行指挥旅顺口(包括大连湾)各陆防军。
二、俄日侵略军机构
沙俄侵占时期,于旅顺口设“远东大总督府”,下设“旅大军管区司令部”统辖沙俄驻军。
日本侵占金州后,于1904年5月,在金州城内设金州军政署,置“军政委员”,对占领地实行军事统治。同年9月,又于金州设“辽东守备军司令部”,统辖辽阳以南地区的军事、民务。同年11月迁驻大连。1905年5月,撤“辽东守备军司令部”,设“满洲军总兵站监部”于大连,6月迁驻辽阳。同时,废除军政署制。嗣后,境内日军相继归关东总督府,关东都督府陆军部,关东军司令部,旅顺要塞司令部统辖。
三、解放后军事机构
苏联红军驻金州卫戍司令部民国34年(1945年)8月22日苏军进驻金州后,即在金州地区南站设立金州卫戍司令部,执掌旅顺I=i海军根据地金县境内的驻军事务。另,按旅顺口海军根据地布防需要,于金县境内设有5个不同兵种司令部,均受苏联红军驻旅顺司令部统辖。1955年5月31日,随苏军撤离而撤销。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金州卫戍司令部1955年3~5月末,苏军撤离金州,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接防。于金州城区南站设中国人民解放军金州卫戌司令部,辖金县境内的驻军事务,不久即撤销。嗣后,境内驻军,按其兵种分属于旅大警备区、沈阳军区司令部或总参谋部统辖。
金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简称“金县武委会”。1953年6月设。系金县地方武装工作最高组织机构。县武委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驻军代表、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县委书记为主任委员。其常设办事机构为县人民武装部。各区以相应的人员组成区武委会。1960年,按中央军委指示,设县,社2级民兵工作指导小组以代替武委会。1962年1月,又恢复武委会名称。县内其它常设地方武装机构,如军民联防委员会、国防工程保卫委员会、边防军事要地保卫委员会,均归属县武委会领导。

金县人民武装部1952年6月设。系负责实施义务兵役制、管理预备役、民兵建设及处理与国防军事有关事宜的职能机关。机关领导(部长、政委)及属员以现役军人充任。1954年设县兵役局,与人武部合署办公。1958年撤销兵役局,单称人武部。内设征集,动员、民兵、政工等4科。1966年11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金县人民武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