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援解放战争
1946年7月,解放战争在普兰店以北展开时,金县扩军委员会配合东北民主联军阎家楼扩军委员会,以扩充警察维持地方治安的名义,发动青年农民、城市贫民,工人及知识分子报名参军参战,共输送兵员、带兵干部及开辟新区公安干部5600余人。为生产军需物资,临时建立三十里堡棉织厂、董家沟城前和城区火神庙军鞋厂,大连湾和城区西门外渔网厂,组织4000多名城乡妇女生产加工出棉布1.8万匹,军鞋12.4万双,棉大衣、单衣3.87/余套,蚊帐1.7万个,子弹袋2.8万个以及大量炮衣。地处作战前线的石河驿、亮甲店、登沙河(含今杏树屯)等区,发动群众为部队腾房屋,献炊具;妇女为指战员拆洗缝补被眼;组织担架队接送伤病员;派出大车去营口、大石桥、瓦房店等地,为民主联军运送粮食和武器弹药。县政府还从没收接管的敌伪资产及地方财政收入中,拨出粮食、食盐及现款,支援战争。

解放战争中,涌现出一些支前模范人物。孤山区三道沟村今73岁的老渔民孙维财,在1949年冬于山东石岛捕鱼时,响应当地人民政府征召,偕同渔民冯明启(蚂蚁岛人),王有章(前盐村人)等,参加了1950年2月至6月舟山群岛定海战役解放大茅岛战斗,孙维财荣立二等战功,并获华东军区后勤部颁发的“渡海支前”立功证书。
二、支援抗美援朝战争
抗美援朝战争开始后,全县广大青年积极响应县抗美援朝分会号召,踊跃参军参战。全县共输送志愿军战士、汽车驾驶员及各类技工人员1527人。各界人民捐献购买飞机、大炮现款达43万元(折人民币,下同);赠送各种慰问品与慰问金3万余元;出动民工20余万人次,大车近5400台次维修和新建机场。县政府还将办公楼和三十里堡第二中学校舍全部腾出,作为接待中国人民志愿军伤病员的第七、第八康复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