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青岛市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
青岛市商务局在《通知》中明确,今年年底前,采用招标的方式,选取一家规模较大、辐射面较广、影响力较强、技术较为成熟、管理规范的现有家政服务平台,改造建设“青岛市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归集管理本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该平台的建设还将尝试引入“区块链”技术,平台内的企业信息将定期公示,旨在“打造值得青岛市民信赖的家政服务平台”。
在关于“采集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的操作细则中,《通知》明确,家政服务企业和有关机构(协会、平台、联盟等)将免费签约入驻“青岛市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其中,参与企业的范围包括,在青岛市辖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养老、病患陪护、托幼、家政等单位(不包括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物业公司等),行业协会(联盟)、平台等与家政行业直接相关的企业、组织可作为主体组织自由从业者集体采集信用信息,并承担管理责任。
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含三类信息
《通知》要求,为家政企业、家政服务员建立规范、详尽的信用记录,并由信息采集主体单位与家政服务员签订“信用信息授权书”。

第三大类是犯罪背景,市商务局对该部分信息的内容进行了特别说明,为商务部和公安部对家政服务员犯罪背景的审查结果,包括所持身份证真伪,5年内是否涉及盗窃案、拐卖妇女(儿童)案、虐待案、故意杀人案、强奸案、抢劫案、放火案、爆炸案,是否重症精神病人,3年内是否吸毒人员和制贩毒人员等。
在家政服务员与信息采集主体单位要签订的《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授权书》中明确,消费者可依法查阅家政服务员的“信用档案”,以供选人用人时参考。《通知》强调,2020年1月31日前,青岛市所有参与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的企业都要完成企业与家政服务员的统计建档工作。信用记录档案保存至家政服务员离职3年以后封存。对没有健康证、培训证,连续从业1年以上和1年以下的人员单独分类统计。自由职业者需有挂靠单位并签订合同,接受统一管理,方可建档。对近3年有重大事故、严重失信等情况的企业和个人,不予建档。
家政企业、家政服务员的信用信息材料审核验收合格后,将出具确认书,录入“青岛市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并上传至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统一发放诚信上岗证。
试点家政服务领域信用“红黑名单”
《通知》规定,依托“青岛市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红名单”和“黑名单”试点工作,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鼓励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参与信用体系建设,接受信用监督,引导消费者优先选择信用记录良好的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形成消费诚信导向。
根据《通知》要求,青岛将建立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行业管理体系,编制家政行业诚信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及《家务服务质量规范》、《服务管理标准体系》、《服务工作标准体系》等9个行业标准,协同推进“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和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等工作,提升全行业整体诚信水平。
2020年1月31日前,青岛市将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对家政行业管理等人才的培训,鼓励家政企业聚集发展,协同推进“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和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以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家政服务员,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政服务员为重点,发挥“海螺姑娘”平台、青岛市妇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青岛爱心阳光大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市爱心大姐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刘大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青岛手牵手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经验及资源优势,引领行业规范发展,促进提质扩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