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周某经人介绍,来到李某家中做家政服务。周某利用李某对她的信任,先后盗走了多件金项链、金手镯、钻戒等贵重物品。换得赃款后,周某将这些钱用于赌博和偿还债务。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周某以合伙投资需要资金、退还别人购房款需要筹钱等理由,从李某手中骗走了5万多元。2022年2月,发现家中财物丢失的李某报了警,周某被抓获归案。
高淳区人民法院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此外还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诈骗罪。
近日,周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法官提醒市民,要选择正规的家政服务企业或中介机构,注意核实身份信息,如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市民对家中财物的位置、数量要做到心中有数,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不良嗜好要多留意。

(现代快报全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