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心不改!这对“夫妻大盗”,栽了

福建厦门惊现“保姆大盗”!

贼心不改!这对“夫妻大盗”,栽了

不到半年时间

偷走雇主家价值三十多万元的财物

还伙同丈夫一起作案!

最新宣判:

这对盗贼夫妻,惨了!

保姆频频盗窃

先前三次轻松得手

蔡某是一名保姆,曾在厦门市一家家政公司工作。经查,蔡某在担任保姆期间,看到雇主放在家里的现金和首饰等物品,就起了贪念,多次实施偷盗行为。

2019年6月

蔡某在海沧区A小区雇主B家担任保姆期间,盗走雇主B放在家中衣帽间内的菲拉格慕牌皮带一条。

2019年9月

蔡某在海沧区C小区雇主D家担任保姆期间,盗走雇主D放在家中卧室内的现金人民币20000元。

2019年9月26日

蔡某独自潜入海沧区C小区,使用先前配好的钥匙进入D家盗窃现金人民币1000元。

贼胆越来越大

带上老公大干一票

几次作案都顺利得手,于是蔡某胆子越来越大。

2019年10月1日,蔡某又伙同丈夫邓某一同作案。当天19时许,邓某驾驶摩托车搭载蔡某来到海沧区C小区,邓某在小区外等候。随后,蔡某乔装潜入小区,使用先前配好的钥匙,再次进入之前的雇主丁女士家,盗窃现金人民币30万元及黄金戒指、黄金项链、钻石戒指等若干首饰。得手后,她搭乘邓某摩托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被盗黄金戒指、钻石戒指、黄金项链等合计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

案发后,蔡某很快被抓获并被起诉到厦门海沧法院。

夫妻双双落网

一个判10年一个判3年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可估价值共计人民币三十余万元,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蔡某盗窃他人财物,可估价值共计人民币三十余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均属数额特别巨大。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蔡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被告人邓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

市民在挑选、聘用家政服务人员时,要提高警惕,选择有营业执照等正规的家政服务中介公司,详细了解家政服务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正规的雇佣合同。同时,家中财物要妥善保管,“财不外露”,不在未设防盗设施的抽屉、衣柜处放置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避免在家中留存大量现金,定期清点财物,如遇失窃,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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