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票硬闯黄山“禁区”被困,“熊游客”为3206元救援费埋单

在一些人眼中,如果一生中不走天涯,不去一些常人不敢去的地方,那生命就是不完美的。

不管是不是出于这种想法,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驴友”在景区游玩的时候,不顾相关部门的警告,执意深入景区一些未开发完毕的危险地区,最终导致自己深陷险境,景区和相关部门不得不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来营救这些“熊游客”。

游客不买票进黄山遇险

据央视新闻报道,6月1日上午,安徽游客王某某未购票直接进入黄山风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境。接到报警求助后,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迅速组织人员参与救援,于当天下午两点五十分左右,在朱砂峰东侧斜坡发现了王某某。

安徽黄山风景区温泉派出所所长江成平表示:朱砂峰是黄山36主峰之一,目前为止它是没有开放、没有路的,朱砂峰的两侧都是悬崖,垂直角度都有90度。

确认具体地点后,救援队历时7个多小时,才成功将王某某安全救出。

这次救援活动中,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还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实施了公共救援。由此产生的12000多元的公共救援费用仍是黄山风景区承担。

根据《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凡违规逃票私自进入或不听劝阻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而遇险的游客,将自己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在成功实施救援行动后,景区工作人员及时向王某某告知了相关制度和规定,王某某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愿意承担救援费用。

目前,黄山风景区正进一步强化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常态化巡视和拦阻设施维护,开展相关案例警示宣传,引导更多的游客在黄山风景区安全出行,文明旅游。

据黄山风景区综合执法局救援大队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黄山风景区全年共堵截驴友到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旅游探险行为24批,212人次。但自2018年7月1日《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颁布实施后的近一年来,这一数字仅为3批41人次。

游客遇险,景区救援,费用该谁出?

近年来,游客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区域遇险的新闻屡见不鲜。

2018年8月,内蒙古土左旗公安局陶思浩派出所民警接到秦先生报警称,他的弟弟和其他7名人员从古雁沟进山探险游玩,从傍晚开始一直联系不上,推测是迷路了,请求帮助。接警后,陶思浩派出所民警意识到情况紧急,立即集结派出所3位民警,并通知土左旗消防大队,联合进山实施救援。与此同时,几名对附近路况非常熟悉的驴友也主动与派出所民警取得联系,申请加入救援行动。

历经9个小时的搜寻后,天已经大亮。民警温锦源终于在古雁沟东侧山下的一个河谷内发现了其中4名被困驴友。见到救援小组,他们激动的欢呼起来。一个多小时后,在这4名驴友的指引下,另外4名被困驴友也在另外一座山的山顶上被成功解救。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3月5日,驴友冯浩与女朋友林夕、队友李志森三人同行,徒步穿越1500多公里的羌塘无人区。但是在行程过了10天后,冯浩告诉女友“想一个人走”,于是抛下女友和队友独自离开,但是等李志森和林夕44天后(4月18日)走出无人区,却发现冯浩失联了。随后,当地警方展开救援。

50天后,冯浩才被找到。5月6日晚,西藏安多县林业局对非法穿越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李志森、冯浩以及冯浩女友林夕(化名)三人作出行政处罚,各罚款5000元。对于这份处罚决定,李志森表示接受,然而冯浩和林夕对处罚有异议。冯浩认为他是初犯,罚款5000元有点高。而林夕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一分钱罚款都不会交。随后,“失联50天小伙不接受被罚五千”在网络引发热议。

5月7日下午,据红星新闻报道,冯浩回应了他和林夕不接受处罚的原因:他不知道处罚的标准是什么,自己为什么是最高额罚款;只要安多县林业局拿出搜救的证据,他会支付搜救的相关费用。他还说,他只想好好享受荒野,是队友把他炒作成了“奇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让我很无奈。”

早在2015年,新疆、青海、西藏就联合发布,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进入阿尔金山、可可西里、羌塘三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

2017年5月,西藏林业厅再次重申,并发布《关于禁止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其中提到,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严禁在羌塘组织或进行非法穿越活动,严禁通过羌塘向阿尔金山、可可西里进行非法穿越活动。如进入均为非法穿越,一经查处将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6月18日,秦某某等7名驴友穿越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时发生意外,其中一名女队员王某某遇难。据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布的公告称,该事件属于违规穿越事件。7人未经批准,违规进入卧龙保护区的缓冲区和核心区、并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卧龙森林公安机关对秦某某等6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对6人给予每人5000元的林业行政罚款处罚。鉴于王某某已死亡,不再对其行政处罚。上山运送遗体及在卧龙的善后处置费用,暂由遇难者家属全额支付。

多家景区出规定“有偿救援”

2018年9月,四姑娘山景区也启动了“有偿救援”制度。据四姑娘山景区户外运动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有偿搜救”所针对的是不遵守规定而被困的游客,对于遵守规定而被困的人员,则采取免费的方式。四姑娘山启动有偿救援的背景是:游客违规穿越四姑娘山的现象增多,安全风险增大。据四川在线报道,从2004年至今,四姑娘山因违规登山、违规穿越引发的大事故有30多起,造成20多人死亡。“管理局每年对违规穿越景区的遇险人员进行搜救的费用超过了50万元,浪费了财力物力和公共资源。”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但是有关于“有偿救援”的争议却一直存在。

支持“有偿救援”的人认为,驴友擅自进入未开发地区导致自己遇险,相关部门的救援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花费了社会资源,驴友理应支付相关费用。

以驴友为主导的阵营认为,公民在任何情况下遇到了危险,国家公共资源都有义务给予救援,不管动用了多大的公共资源,国家都应当无条件承担,这是国家应当做的事。

不知道你怎么看呢?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红星新闻、央视新闻、北京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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