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认定难、职业安全健康难保障、诉求表达机制遇“梗阻”……这些新就业形态中的问题尚待解决
完善立法,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撑起一把伞
阅读提示
连日来,《》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休息、劳动报酬、劳动安全等方面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专家表示,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最核心的问题。平台应强化主体责任,立法、监管层面也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两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长。2020年共享经济服务提供者达8400万人,其中大量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难、职业安全健康难保障、诉求表达机制遇“梗阻”……他们遇到的这些困境该如何破解?受访专家表示,这需要立法、执法、企业、工会等各方面共同发力。
劳动关系认定是核心的问题
从河北来到北京做外卖骑手的邵新银,在工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历经两次劳动仲裁、三次诉讼,他仍然未找到承担法律责任的用人单位,给他派单、投保、发工资、缴个税的主体至少涉及5家公司。在层层转包中,邵新银陷入劳动关系难以认定的法律困境。
这是《》日前报道的外卖骑手邵新银的遭遇,而这只是众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经历的一个缩影。
“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认定毫无疑问是最核心的问题。”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指出,“涉及工资发放、职业伤害等问题,要想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司法手段解决,劳动关系的确认是维权路上的第一道关卡。”
从“公司+雇员”到“平台+个人”,随着平台经济的出现,我国相关行业的劳动力就业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于目前的劳动法律框架无法将所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包含在内,导致这一群体在劳动权益保障上面临诸多困境,被网友形容为“有就业无门槛、有劳动无单位、有风险无保险”。
“传统的劳动用工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具有人格、经济和组织上明显的从属性。”黄乐平说,“而在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是否满足这‘三性’,在认定上存在困难。”
“劳动关系出现了碎片化的特点。”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总结。
佟丽华进一步解释,新就业形态下,用人主体走向多元化,线下管理、线上管理、发放工资的主体可能各不相同。在管理方式上,由以往的人对人进行管理到人通过算法进行管理,而劳动者身份也变得多元,更增加了认定劳动关系的复杂性。
今年9月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了《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法律研究报告》。报告对外卖平台复杂的用工模式演变进行梳理分析后认为,从最初的劳动关系,到劳务派遣关系,再到通过第三方平台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平台将外卖骑手带来的人力成本和用工风险向外剥离、层层区隔,使得平台在法律上的用工主体责任被一步步消解。
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范围看来,劳动关系认定的重要性,在于其不仅涉及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也涉及市场竞争的公平秩序,还涉及社会风险的分配问题。
“从市场竞争角度看,由于用工成本的差异,可能会导致劳动力市场的不平衡,使得平台从实体经济中抽水,影响实体经济的招工。”范围解释,“从社会风险角度看,如果外卖骑手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赔偿怎么解决?骑手个人可能承担不了,而平台则有这个能力。”
劳动者期待在“算法”制定中有议价权
“通过算法优化劳动力和需求的配置是平台用工最大的优势。”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表示,“但是,当算法以最优秀的劳动者为原型,设计劳动效率并给予奖惩时,一方面会全面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也会增加劳动者单位时间的劳动付出,劳动者群体内部的竞争也会进一步提高算法对劳动者的要求。”
范围以算法对送单时间的设置为例进一步解释:“消费者接受服务的时间越快,就可能给从业人员更高的评价,也使得骑手提高接单效率。比如原来送一单可能要35分钟,现在变成只要30分钟,单位小时的送单量就提高了。”
“无论如何,最终的结果都是使得通过算法控制从业人员,不断地加快送餐的频率,提高劳动者劳动强度,最后企业实现增加订单量、增加利润的目的。”范围指出。
黄乐平则提出:“劳动者无形地被算法所操控,以至于有可能劳动强度超出了其本人能够承受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