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贿罪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到达立案规范。依据《刑法》规则,

1.数额较大或许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3.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严峻丢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没收产业。 依据我国相关法令的规则,纳贿立案规范分为以下两种状况:一、个人纳贿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纳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纳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1)因纳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许社会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2)成心刁难、挟制有关单位、个人,构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讨取资产的。二、单位纳贿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1、单位纳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纳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1)成心刁难、挟制有关单位、个人,构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讨取资产的;(3)致使国家或许社会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 客体要件。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处理活动和名誉。本罪的对象是资产、回扣、手续费。其所有权人既可所以单位也可所以自然人;其主要包含有价值或使用价值的产品、物品、有价证券、钱银等。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表现上,有两项内容:1、讨取、收受别人的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情节严峻的行为;例如商业银行使用发放借款的职务便当,向请求借款的单位或个人索要益处费、回扣等。讨取,是指自意向别人索要;收受是指非自动地承受;为别人获取利益既包含不合法利益,也包含合理利益。至于是否完成了为别人获取利益,并不影响本罪建立。所谓情节严峻,主要是指讨取、收受别人很多资产或许讨取、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给国家利益构成严峻危害的。依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承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规范的规则》(试行)的规则,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1)单位纳贿数额在l0万元以上的;(2)单位纳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A、成心刁难、挟制有关单位、个人,构成恶劣影响的;B、强行讨取资产的;C、致使国家或许社会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这些行为是经过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施行的,可是他们是在单位的毅力分配下,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而施行的,因而,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单位纳贿行为。2、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私自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假如国家机关、国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体施行了讨取、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的行为但讨取、收受的资产缺乏科罪规范,而且没有其他严峻情节,则应按一般单位纳贿行为对待,不宜按违法处理。别的,关于施行了讨取、收受别人资产的行为,但没有为别人获取利益的,也不宜按违法论处。关于收受回扣和手续费在帐上记载的,也不宜以违法论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有单位。它包含: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纳贿罪的主体。这是由于,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体的性质和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中的位置,他们违反自已的责任,讨取或收受别人资产,并使用国家给予的权利为别人获取利益,就会危害国家法令的庄严,损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并使国家机关正常的功能活动遭到严峻侵略,败坏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比集体的名誉,并会给国家利益构成严峻丢失,因而应当追查刑事责任。片面要件。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直接成心。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集体具有讨取或许收纳贿赂,为别人获取利益的动机、意图。单位纳贿罪的这种成心,是经单位决策机构的授权或赞同,由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成心收受或讨取贿赂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是法人全体毅力的表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贪婪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贪婪或许纳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罚金。贪婪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罚金:(一)贪婪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婪、纳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成心违法受过刑事追查的;(四)赃款赃物用于不合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许拒不合作追缴作业,致使无法追缴的;(六)构成恶劣影响或许其他严峻后果的。纳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则的景象之一,或许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罚金:(一)屡次索贿的;(二)为别人获取不合理利益,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丢失的;(三)为别人获取职务选拔、调整的。 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纳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纳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1)因纳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许社会利益遭受严峻丢失的;(2)成心刁难、挟制有关单位、个人,构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讨取资产的。 客体要件。使用影响力纳贿罪的客体便是该罪所侵略的社会联系。使用影响力纳贿罪的主体尽管不是国家作业人员,但其与国家作业人员有着独特联系,实质上是变相或直接使用国家作业人员的职务便当,其所侵略的客体与纳贿罪所侵略的客体存在着相似性。但纳贿罪是国家作业人员直接使用自己的职务便当,其侵略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处理活动,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完成国家根本功能的国家机关的正常生机,[2]和国家作业人员的职务廉洁性。[3]而使用影响力纳贿罪中该联系密切人是直接使用某国家作业人员的职务便当,两者之间仍是存在着必定的不同的。使用影响力纳贿罪侵略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处理活动和大众对国家作业人员廉洁依法办事的信赖或许说是国家作业人员的廉洁形象。由于联系密切人直接使用国家作业人员的职务行为也会侵略国家机关严厉依法办事的程序,影响其正常作业活动。另一方面,也会让大众发生对公权利的不信赖。客观要件。使用影响力纳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一是联系密切人经过该国家作业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获取不合理利益,讨取请托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请托人资产,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峻情节的行为;或是联系密切人,使用该国家作业人员职权或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经过其他国家作业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获取不合理利益,讨取请托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请托人资产,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峻情节的行为。二是离任的国家作业人员或其联系密切人,使用该离任的国家作业人员原职权或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经过其他国家作业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获取不合理利益,讨取请托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请托人资产,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峻情节的行为。主体要件。使用影响力纳贿罪的主体是国家作业人员的近亲属或许其他与该国家作业人员联系密切的人,及离任的国家作业人员或许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联系密切的人。首先是近亲属的界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则的近亲属包含: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只要与该国家作业人员(离任的国家作业人员)存在上述联系的,可以界定为其近亲属。具有该罪的主体资格。其次是其他联系密切的人,法令自身并没有界定联系密切人的内在和外延,而联系属价值判别和片面确定的领域。在这方面,两高在2007年出台的《关于处理纳贿刑事案件适用法令根本问题的定见》中有特定联系人的规则,即包含与国家作业人员有近亲属、情妇以及其他一起利益的人。有人以为这一界定规模过于狭隘,不符合立法本意,以为应包含以下这些人:根据血缘发生的联系,即除了近亲属之外的其他亲属;根据学习、作业发生的联系,如同学、师生、校友、搭档联系;根据地缘发生的联系,如同乡;根据爱情发生的联系,如朋友、恋人、情人联系;根据利益发生的联系,如客户、一起投资人、合同、债权债务联系;在任何状况下相识并发生彼此信赖彼此凭借的其他联系人。[1]以上的界定有过于广泛的嫌疑,应这样界定使用影响力纳贿罪的内在和外延:该主体根据其与某国家作业人员的特定联系,足以影响该国家作业人员的职务决议或使用该国家作业人员的影响力,可以让其他国家作业人员为其服务,即为请托人获取不合理利益。详细的适用规模有赖于相关的立法、司法解说作出清晰的规则。片面要件。使用影响力纳贿罪的片面方面为直接成心,表现为该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某国家作业人员的联系密切人,与该国家作业人员有着独特的联系,足以让第三人信任其可以使用该国家作业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该国家作业人员职权或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经过其他国家作业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获取不合理利益,即认识到其是在以某种方法使用者该国家作业人员的职务便当,为请托人获取不合理利益,而且期望请托人可以给付资产或自己会自意向请托人索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