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宜宾市委、市政府出台1号文件,八条“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措施将力促农民工就业创业。
根据宜宾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将通过实施农民工市内就业、创业兴业、外出就业、科技创新、技能培训、关爱暖心、政治激励、组织保障“八大工程”,切实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难题。
实施农民工市内就业工程,支持宜宾籍农民工在本地就业,凡首次进入市内用工企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就业补助,稳定就业两年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150元就业补助,稳定就业三年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就业补助,每人最多享受三年。对市内企业新吸纳宜宾籍农民工就业,且稳定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实施农民工创业兴业工程,农民工领办符合宜宾市“6+3”农业产业规划布局的经营主体,给予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贷款支持,市财政给予3年50%的贴息;对农民工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万元以上的,按其投资额的5%、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补。
农民工领办符合宜宾市“8+2”产业规划布局、入驻园区的工业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且竣工投产的,一次性给予投资额5%的补助;对升规且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租用园区标准化厂房的,园区实行前2年租金全免、后3年租金减半。
农民工领办符合全市商贸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的企业,对新办商贸流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首次突破300万元的批发企业,投资50万元以上的物流运输(含快递)、餐饮、住宿企业,按实际营业额的5%,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对新办冷链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总额的5%,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对新建农贸市场,市场面积1000平米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额200万元以上,按投资总额的3%,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对新办农村电商企业,农产品年网上销售额首次突破3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2%、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对新办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星级民宿、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企业,投资5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万元的,按营业收入的5%、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
加强农民工创业金融支持,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农民工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的创业担保贷款。
实施农民工外出就业工程,将加强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用工地区的劳务协作,多渠道收集用工信息,及时发布,帮助农民工更好就业择业;在宜宾籍农民工集中地组建驻外农民工服务中心,每年给予5万元至10万元工作经费,帮助解决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创业就业指导、权益维护等问题。
实施农民工科技创新工程,鼓励农民工创办科技型企业,对认定备案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备案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40万元补助。每年举办中国(宜宾)农民工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对评选出的“中国(宜宾)十大杰出农民工科技创新之星”、“中国(宜宾)百名杰出农民工科技创新之星”,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