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晋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在龙湖镇蔡姓男子家中查获一名菲律宾女子。经警方调查,该菲律宾女子持旅游签证,于2015年1月27日由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入境,允许在华停留30天,其入境后直接到蔡某家中从事家政服务,至被查获时已非法居留600多天。根据规定,该菲律宾女子构成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以及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3.2万元、列入不准入境员,并将遣送出境的处罚。
而蔡某因非法容留、非法雇佣,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3万元,以及承担遣返费用。面对处罚,蔡某坦承,他原本心想雇用一名菲佣一个月只有两千余元工钱,可以省下不少钱,没想到现在却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