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保局领导接听12345热线 近亲属可享受医保余额家庭共济

6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卫超走进12345热线,接听群众来电,现场接听、回访的诉求件涉及个人医保账户余额使用、异地就医、长护险待遇等。

诉求:本人去医院看病,医保账户内余额不足,能否用父亲的医保卡付款?

回复: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本人医保卡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使用他人医保卡冒名就医的,除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并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外,还将受到行政处罚。因此,如果需要使用亲属的医保账户余额,建议办理家庭共济,通过共济账户使用家庭成员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目前,在福州市正常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可以申请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可添加本人及其在省内参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建立家庭共济关系。其中家庭成员个人账户余额超过2000元的部分,可以向共济账户划拨。

诉求:春节到外省过年,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可以报销医疗费用吗?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还能继续使用医保吗?

建议参保人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或闽政通APP中“医保服务—异地就医备案”功能在线办理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诉求:瘫痪退休职工可以申请长护险吗,可享受什么待遇?

回复:福州市参保职工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基本生活不能自理,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失能评估。

经评估达到重度或中度失能,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机构护理(即入住定点养老机构)或居家护理(即护理人员上门提供护理服务),并享受相应的护理服务待遇:

(一)重度失能参保职工按人均1800元/月标准提供护理服务,选择机构护理的,长护险基金按标准的75%支付(1350元/月),个人承担450元/月;选择居家护理的,长护险基金按标准的85%支付(1530元/月),个人承担270元/月。

(二)中度失能参保职工按人均1200元/月标准提供护理服务,选择机构护理的,长护险基金按标准的75%支付(900元/月),个人承担300元/月;选择居家护理的,长护险基金按标准的85%支付(1020元/月),个人承担180元/月。

诉求:我今天才缴纳今年的居民医保,是否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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