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府诱拐杀害事件,债台高筑还沉迷温柔乡,铤而走险犯下大案

一个年轻的银行职员在接受当地杂志的采访后失踪。第二天,在银行接到索要赎金的电话后,揭示了这起以采访作为伪装的绑架案。但是,事情远比预想的更糟。在不久后,那个年轻女孩的尸体在富士川被地发现。此案除了绑匪的电话外,几乎没有任何其他线索。尽管调查过程异常艰难,但警方并未放弃。他们以一种几乎不可思议的方式,最终成功地找到凶手,为受害者讨回了公道。这就是今天所要讲述的——甲府诱拐杀害事件。

甲府市位于山梨县中部的甲府盆地,是县厅所在地。这里距离东南边的富士山不到60公里。早年武田信玄曾在此地筑馆,作为武田家统治甲斐国的据点,因此甲府之名意为“甲斐府中”。

1993年8月11日,上午8点15分左右,一名男子焦急地来到甲府信用金库的大里支店。信用金库相对于股份制银行来说,主要在地区范围内为中小企业、零售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是以会员相互扶助为理念的非营利性法人。其业务范围和普通银行相似,特点是小而分散比较方便。

男子告诉店长,昨天一个晚上他的女儿内田友纪整晚上都没有回家,希望支店长能帮忙寻找女儿。说完就以去别处寻找为由,离开了大里支店。

支店长随即开始用他能想到的方法寻找内田。大约过五分钟左右,大里支店办公室就接到了一通电话,对方要求支付4500万日元的赎金。另外绑匪强调,现金不能是连号,并且要使用无字的扎钞纸,否则就会杀害内田。此时人们意识到,这是一起绑架事件。

支店长虽然在电话里答应绑匪会尽快筹措赎金,但他还是选择向山梨县警报案。在警方来到大里支店后,对其他职员进行了询问,并大致了解了事件的经过。

1993年8月10日,也就是案发的前一天,下午14点50分左右,大里支店的公关办公室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当地《山梨》杂志的记者,要发表一篇题为“活躍女性”的文章,文章的内容是介绍现代职业女性,并且他在电话里指名要采访大里支店柜台职员内田友纪,时间为当天傍晚18点在小瀬体育公园,届时他会安排一辆的士来接内田。

19岁的内田友纪来到甲府信用金库的大里支店的柜台工作刚满两周,是今年春天刚从高中毕业的女职员。她对任何事情都充满激情,的确很符合记者的要求。当内田得知要接受采访时非常兴奋,当时离采访时间只有3个小时左右,内田作了一些准备,并精心打扮了一下。

然后按照对方的要求,当天下午17点30分左右,向上司打过招呼后,就离开了工作岗位。此时记者安排的出租车已经在外面等候。内田和司机确认了地址后,就上了车。这是内田的同时最后一次看到内田。

警方承诺绑架案如果有进展,会第一时间向媒体公布,但暂时不能对外公布。作为回报,等到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公布所有调查细节,媒体也可以采访与案件相关的人员。

此项协议有效地限制了媒体无节制的报道,从而避免了可能对案件侦破产生干扰。警方这样做并非无的放矢,而是有历史教训作为依据。例如在1963年的吉展诱拐杀人事件中,由于媒体无节制的报道,犯罪者残忍地杀害了一名7岁的男孩。报道协议是警方为避免悲剧重演而采取的措施。

当天下午14点左右,绑匪再次打来电话,询问赎金是否准备好了。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绑匪告诉了支店长具体的交付时间,为下午15点06分。交付地点是在距离金库2公里左右的甲府支路「珈琲待夢」喫茶店。绑匪还告诉店长,如果有需要他会再次电话通知。

当时在支店长接听电话时,警方就在甲府信用金库大里支店,并对电话进行了监听,试图通过通讯信号找到绑匪。但当时反向追踪至少需要80秒的通话时间,可以绑匪的通话时间在80秒内,不知道他是否对此有所了解。但无论如何,这导致警方无法有效分析绑匪的定位。

下午16点14分左右,警方便衣人员提前到达喫茶店附近埋伏。之后支店长带着4500万日元现金来到这里,大约等了20分钟后,绑匪打来电话到喫茶店,并变更了交付赎金的地点。他让支店长前往的下一个地点是甲府南的加油站,那里距离喫茶店约4.5公里左右。16点50分左右,支店长赶到约定地点,大约9分钟后,加油站内的电话再次响起。这一次绑匪在更换地点的同时,还限制了时间。他要求支店长在五分钟内将现金扔到中央高速公路的104号标识牌下,那里距离加油站约3.2公里。时间扣的非常死,这样即使警方要调度人员,也会很困难。

绑匪还告诉支店长,在收到赎金后,他会在釈迦堂遗迹的停车场将内田释放。绑匪的要求确实给警方出了难题,他们不能将在喫茶店布控的警员派往下一个地点,那样会非常明显,只能从别的地方另外加派警员,那样需要更多时间。

但如果在警方没有到达约定地点前就交付赎金,再要找到绑匪将更加困难。因此警方让支店长故意走错路,来拖延时间。

由于山梨县警本来就人手不足,直到下午17点54分,警方才调来35名警员到达绑匪所说的104号标识牌附近。此时距离与绑匪约定的时间已经晚了将近一个小时,支店长这才接到警方的通知,前往交付地点。他放下装满赎金的袋子后便离开了现场,埋伏在远处的调查人员继续等待绑匪的出现。

与此同时,另一批警员则前往更远的釈迦堂遗迹停车场观察情况。就这样两路人马一直等到深夜,绑匪也没有出现。

在这个过程中,在104号标识牌附近,警员记下了当时停在停车场内所有汽车的车牌。虽然没有成功营救女孩,但警方还是从绑匪所打的多个电话里成功录制了3个电话的通话内容,这是目前为止警方所掌握的唯一线索。

绑架案发生的第二天,警方再次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山梨县警刑事部长土桥七六在发布会上大致描述了前一天追捕绑匪的经过,但目前为止尚不清楚绑匪是单独犯案还是多人犯案,调查工作仍在继续。如果有新的消息,会第一时间召开发布会。

与此同时,警方通过对的士公司的调查找到了当时接内田的的士司机佐藤。他告诉警方,他接到公司调度电话去大里支店接一位客人内田小姐,目的地在距离大里支店3公里的小瀬体育公园。那天内田在车里非常兴奋,她告诉佐藤她是代表公司去接受采访的。小瀬体育公园在没有活动的日子里比较冷清。

佐藤不太明白为什么采访活动会安排在这么一个地方。大约在晚上18点左右,他将内田送到体育馆。于是警方对内田最后去过的地方体育馆进行调查。

馆内的工作人员告诉警方,当天确实看到过一个女孩在大厅的椅子上坐着,像是在等人。但当时他走开了一会,再次回来后女孩已经不在那里。警方还对馆内的其他人员进行了问话,但最终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之后的几天,绑匪再也没有联系店长,内田的父亲也没有收到任何消息。但目前对大家来说,有消息未必等于好消息。直到绑架发生的七天后,也就是8月17日。

静冈县河川管理部门在甲府市以南50公里处的富士川中作业时,发现了一具年轻女性的尸体。尸体的脖子上缠着胶带,身上只穿了一件吊带衫,死因为颈部受压造成的窒息。法医在尸检时,通过尸体的指纹确认了死者正是8月10日被绑架的19岁女孩内田友纪。至此,绑架案演变为凶杀案。

在尸体被发现后,山梨县警和静冈县警第一时间成立了搜查本部。当天下午18点41分,山梨县警搜查二课课长木村一郎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解除之前的新闻协议。尽管绑架案演变为谋杀案是一件令人心痛的事,但同时这也是吸引眼球的大新闻,大厅里的记者都难掩激动的情绪。随后各大媒体开始争相报道这一事件。

其中有媒体认为这可能是一起三人组实施的犯罪,甚至还有文章称可能还有女性同伙。搜查本部的电话更是从未间断,在这期间,警方每天都会收到将近700条的信息。但在这些信息中,并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此时媒体纷纷表示,先前警方的承诺还未全部兑现,那就是尚未公布绑匪的电话录音。8月20日下午,警方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南甲府署署长石川仁一在会上公布了已经取得的全部三通绑匪电话的录音。

同时,警方还将录音送往「音响研究所」,希望能获得有用的线索。该研究所专家鈴木松美致力于音频研究领域多年,具有丰富的经验。他曾参与过格力高·森永事件的调查。

在声音分析过程中,铃木会对声音进行绘图和比较。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每个人的声纹也都有细微的差别。在当时的庭审中,这是非常重要的证据。而在本案中,警方目前唯一掌握的线索就只有绑匪与大里支店店长的录音,所以这些录音显得更为重要。

当天晚上,铃木就开始对绑匪的声音进行分析。铃木指出,一般来说,个子越高,声音就越低。为了证实这一观点,铃木分别找来了两人进行测试,两人的身高分别为180cm和163cm。

当两人说相同话术时,两人的低音分别为:个子较高的人声音频率在98赫兹左右,较矮身高的声音频率则在156赫兹左右。

的确,声音是靠声带、鼻腔和口腔产生振动发出的。每个人的脸型不一样,发声器官的大小形状也不一样,所以发出的声音就会不同。而个子高的人身体较大,声带较长,震动频率比较慢,这就导致声音会低一些。相反,个子矮小的人声音的频率则会高一些。而绑匪的声音频率平均为130赫兹左右。再加上电话解码后的变化,铃木得出结论,绑匪的身高大约170cm左右。

下一个实验是通过年龄的不同来分析声音的变化。这次实验的分别是30岁和61岁的两人。通过比对两人的声音的波形,30岁男性声带振动稳定,声音的波峰较尖锐;61岁男子的声带振动不稳定,声音的波形呈现出不时有塌陷、凹凸不平的形状,这是随着喉咙肌肉老化而出现的特征。当然,如果用同一人在不同年龄的声音做比较,结果会更加准确,但这很难办。铃木在反复分析后,推测绑匪的年龄在40岁左右。

而在对绑匪声音和发音的分析上,铃木发现绑匪有一些口音。他的“ra”行发音不清楚,“Ha”行的发音较弱。另有,绑匪还有拉长词尾的习惯,其中“甲府支路”、“好的”、“拜托”、一小时后的发音,还明显带有国中方言和郡中方言的特征。因此,他认为绑匪可能是甲府本地人,或长期居住在甲府。

最后是职业的分析。在录音中,绑匪在索要赎金时,提到大额现金时,说要无字的扎钞纸,而这一点只有经手过大笔现金的人才知道。铃木认为,绑匪的生活中,可能从事能接触高额现金的工作,比如销售等。

至此,铃木对绑匪的身高、年龄、籍贯和职业都做出了推理。

接着,铃木试图通过录音找出绑匪打电话时的位置。这次他开始对电话信号进行分析。

在1993年的时候,电话的声音要经过交换机编译成数字信号,在接收端再将数字信号还原成声音。所以实际上电话不是实时的,而是有短暂的延迟,而且这个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杂音。

如果距离较远,交换机的数量会增多,那么杂音也会随之增加。

也就是说,如果距离比较近,则这个杂音会小很多。

铃木通过这一特性对电话录音进行分析,他发现录音中出现了两处微小的杂音。

这是一个重要的发现,因为以此可以推断,绑匪在打电话时距离大里支店很近,而且绑匪大概率使用的是公用电话。

为了找到绑匪打电话的确切位置,警方在大里支店向所推测范围的公用电话挨个打电话并录音,然后再分别和电话录音中的杂音进行比对。

最终,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他们终于找到了绑匪在案发当天打电话的位置——中央高速公路境川停车场的公共电话亭。这里距离绑匪指定的最后一个赎金交付地点104线标识牌垂直距离不到200米。

巧合的是,在交付赎金的当天,有一辆警方的车,就停在绑匪打电话的这个停车场内。

并且,警方当天记录下了当天除了警车以外的所有车牌,这一线索成为该案的转折点。

接着,警方对该停车场的车辆进行一一排查。由于当时停车场的车辆并不多,在通过不在场证明排除后,警方终于找到了嫌疑人宫川豊的车辆。当时,宫川并不在家,他正和一个朋友在一起,这位朋友名叫近藤羲长,是一家建材公司的社长。由于当时民众对这桩案件格外在意,广播和电视不停地播放与此案有关的内容,绑匪的电话录音也在节目中反复播放。近藤在听到这些录音时,发现绑匪的声音和他的一位朋友十分相似。

为了确定是不是他的朋友,近藤当晚约见了这位朋友——38岁的宫川豊。

一见面,近藤就质问他:“到底是不是你?”

尽管宫川极力否认,但从他躲闪的眼神中,近藤瞬间就明白了。

近藤大声地说:“你在电话中使用了平时推销产品的用词,即使现在你还是自由之身,但总有一天,他们会找到你。如果最后你是被警方抓到,那很有可能直接判死刑,而自首可能还有一线生机。”

宫川一脚油门,带着近藤来到一片没有人烟的小树林。他一脸害怕的样子,从嘴里慢吞吞吐出几个字:“是我做的。”

事后,近藤在接受采访时说道:“当时宫川说话的样子,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当晚,近藤强烈建议宫川去自首。8月24日凌晨5点左右,宫川豊在朋友近藤的陪同下,来到了警局自首。

正如近藤所说,警方当时就在宫川家门口等他回家。

宫川豊,1955年出生于山梨县甲府市,身高172cm,他是家中的长子。

1970年4月,宫川考入山梨县立农林高校。

毕业后,他进入了市内一家加油站工作。

1982年,宫川来到山梨五十铃汽车销售公司工作。不久后,他与一名护士结婚,并育有两个孩子。不久后,宫川还晋升为销售二课课长。在工作之余,宫川会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与邻居的孩子们一起打棒球,孩子们亲切地称他为“宫川酱”。

但好景不长。之后,宫川为了提高销售业绩,多次签订虚假销售合同,遭到了公司的处罚。加上宫川喜欢玩小钢珠,这导致他的财务出现了危机,他的债务不断累积,慢慢增加到7000万日元。为了还清欠款,宫川向母亲借了870万日元,但这些远远不够。接着,他又向一位朋友——就是前面劝他自首的近藤先生——借了1000万日元,但还是杯水车薪。

1991年,宫川在韩国酒吧结识了一名女子,并为她租了一套房子。那名女子回到韩国后,宫川还会经常去韩国找她,每去一趟都会花费很多钱。

为了维持这样的生活,宫川决定铤而走险。

1993年8月初的一天,宫川偶然在当地杂志《山梨》上看到一篇介绍“活跃女性”的文章,于是他萌生了绑架勒索赎金的想法。巧的是,前不久,宫川刚去过一次甲府信用金库·大里支店。当天办理业务时,19岁的新人内田友纪让宫川印象深刻。在办理业务时,内田胸前的名牌让宫川记忆犹新。

一个邪恶的计划就此在宫川脑海中浮现,他决定绑架内田友纪。

1993年8月10日,当天上午10点左右,宫川以新闻记者的身份打电话给大里支店的业务部,以采访宣传为由,与大里支店的店长沟通后,预约了当天下午18点左右在小瀬体育公园对内田进行采访。

18点左右,内田准时出现在体育馆内。宫川在远处确认内田身边没有其他人后,来到她身边并告知对方采访地点要换一下。

接着,在宫川的引导下,内田上了他的汽车。随着汽车引擎的启动,宫川带着内田离开了体育馆。

内田不会知道,这将是一趟有去无回的旅程。

渐渐地,天色越来越暗,周边环境越来越偏僻。内田终于察觉到不对劲,她要求宫川停车,但宫川没有理睬。接着,内田开始对宫川大喊大叫。

而此时,恍惚发现的宫川有些烦恼羞成怒。他将车子停在路边,然后用车内的胶带将内田绑起来。但内田的动静还是很大,所以宫川一不决定做二不休,将内田屠杀。同时,宫川将内田的尸体投入了富士川。

根据宫川的想法,他认为内田的尸体会随着河流一路流入大海,谁也不会发现内田的尸体。

宫川即使当天得到了赎金,也不会改变内田的遭遇。

在处理完内田的尸体后,宫川回到家中,并继续进行下一步的计划。

第二天早上,他勒索赎金,并多次电话变更交付地点,意图获得那4500万日元。在这个过程中,他犯了一个低级的错误。

那就是,他在电话里说发售地点回到了104号牌,但他在踩点时发现,105号标志牌旁边有一条荒废的标志牌附近有一条荒废的小道,方便拿到赎金后逃跑,并沿着小道104号标志牌的停车场。他觉得这个方案万无一失。

但他忘记了,他所期望的交付地点应该是105号,而不是104号标志牌。

同样他在那里也等了很久,却没有看到支店长来送赎金,他不太确定是哪里除了错,而且也无法联系到支店长,所以在天黑后便失望的离开了。

宫川还说,交付赎金的方式,他是从电影「天国と地獄」里学来的。

这部电影是由大导演黒澤明監督完成,影片在上映后大受欢迎,并得到了广泛的好评。但也因为这部电影的上映,各地开始出现多起绑架案,其中就包括著名的「吉展誘拐殺人事件」

在那之后,刑法中的绑架勒索罪,还因此作了改动,改动后该罪名,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

针对宫川豊的一审,在甲府地裁进行,由于宫川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因此"自首的有效性"

成为审判中的问题的焦点。


辩方和控方对此持完全相反的意见,辩方自然认为自首有效,而控方则认为,宫川在自首时已经成为嫌疑人,自首无效,要求判处宫川死刑。
在1995年3月9日,甲府地裁最终裁定宫川豊,自首有效,但由于被告犯罪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最终宫川豊被判处无期徒刑。

随后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要求判处有期徒刑的辩方,分别向东京高裁提出上诉。
1996年4月16日,东京高裁驳回了这两项上诉,并维持一审判决的无期徒刑。

主审裁判长就驳回控辩双方的理由作了阐述,他指出,被告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无期徒刑是合适的,甚至检方要求,判处死刑的理由也是值得听取的,但在此案中被告有自首情节,并且在一人被谋杀的案件中,通常不会被判处死刑。
1996年5月1日,宫川豊的无期徒刑被确认,目前宫川仍在千葉刑务所服刑。

至此绑架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但此案当时在仍有一些争议,令人意外的是,除了已经认罪服刑的宫川外,很多人认为,受害者的父亲也比较可疑,在内田遇害后,内田的父亲在接受采访时,不时在大众媒体前哭泣,但表情很不自然。

甲府诱拐杀害事件,债台高筑还沉迷温柔乡,铤而走险犯下大案

此外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内田的父亲,和凶手宫川竟是多年的好友,在内田失踪尸体还没有被发现期间,两人还保持着联系。

而且在三段绑匪录音中,其中有一段,存在另一个男人的声音,但这些推测都未经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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