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简述

1939年6月1日,林口建县,成立伪满林口县公署,隶属伪满东安省;
1945年8月13日,日军溃败,苏联红军进驻林口,伪满县公署垮台;
8月25日,林口国民党势力在治安维持会基础上建立林口县国民政府;
10月底,国民政府被共产党领导的三江人民自治军接管;
11月4日,建立林口县政府,隶属三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
12月下旬,国民党土匪武装策动“林口小事变”,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自治军寡不敌众,于当月31日撤离林口;
1946年3月下旬,东北民主联军合江军区剿匪部队进驻林口后重建林口县政府,仍隶属合江省;
4月15日,林口县划归绥宁省;
5月1日,林口县与牡丹江市所属五河林地区合并,成立五林县,林口县建制撤消;
1947年2月,从五林县划出3个区恢复林口县建制,隶属合江省,8月18日,隶属牡丹江省;
1949年1月6日,刁翎县所辖地区并入林口县。
1954年3月16日,林口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
6月19日,改隶黑龙江省;
1956年3月13日,隶属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专员公署;
1967年6月19日,成立林口县革命委员会;
1980年9月23日,改称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