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人老张和小张,是一对如今都已定居国外的父子,但为了一套在杭州余杭的房子,小张将老张起诉到了余杭法院。
小张要求老张按照之前约定的把房子过户给自己,而老张说,这房子我不给儿子了。
父亲曾说把所有财产过户给儿子1988年出生的小张,2012年就去了国外,并在国外购房定居至今,期间,只偶尔返回国内短暂居住。
小张的父亲老张,因为和小张父母李某关系不和,在2013年时写了一份字据说“本人同意离婚前所有财产过户给儿子小张名下。”落款时间是2013年1月1日。
小张也在这张字据上签了字。
2014年5月,老张与李某经法院调解离婚。
调解书中明确了一套老张2007年按揭购买的位于余杭区的房屋归老张个人所有,房屋剩余的按揭贷款自2014年6月起由老张自行负担。
离婚后,老张还清了这套房子的按揭贷款,并于2019年7月19日进行了产权登记,产权人为老张1人。
2019年10月,办完这些手续的老张也去了国外居住。
去年,小张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这套房屋归自己所有,由张某协助他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父子之情已不存在撤销“赠与”老张和小张并没有亲自出庭。

